一甲基砷
本标准物质主要适⽤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 稀释配制成各种⼯作⽤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度甲基砷酸钠和符合国家⼀级⽔标准的纯⽔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采⽤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成。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原子荧光光谱法(HPLC-AFS)和电感耦合等离⼦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量值核验。通过使⽤满⾜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法,测量⽅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mg/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V/V) |
BW20126-100-2 | 一甲基砷(以As计) | 54.8 | 5 | ⽔ |
一甲基砷(以CH3AsO3计) | 101 | 5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8个月,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2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 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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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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