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溶液标准物质/介质:3%盐酸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铬,优级纯盐酸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铬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mg/L)(Cr)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V/V) |
GBW(E)083340 | 铬溶液标准物质 | 1000 | 1 | 3%盐酸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对本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良好;采用相同测量方法进行稳定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包装,5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5)℃,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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