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砷酸根溶液标准物质,100mg/L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19874| CAS NO:7784-08-9| 分子式:Ag3AsO3| 分子量:446.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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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砷酸根溶液标准物质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荧光形态分析(LC-AFS)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进口高浓度亚砷酸根标准溶液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稀释定容并分装。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和原子荧光形态分析(LC-AFS)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标准值(AS3+):100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3%,基体:水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约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避光贮存。
3、使用: 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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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品运输编码 | UN 1683 |
|---|---|
| 包装等级 | II |
| 危险类别 | 6.1(a) |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3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