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汞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保质期3个月,[1/2Hg(NO3)2]:0.05000mol/L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22014| CAS NO:77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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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汞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保质期3个月
本溶液标准物质广泛适用于卫生,环保,医药,农业,化工,教学等领域的化学滴定分析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质量控制等。
本溶液标准物质以高纯一水硝酸汞,优级纯硝酸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氯化钠纯度标准物质(GBW(E)060314),以滴定法进行标定,以确定其标准值。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标准值[1/2Hg(NO3)2]:0.05024mol/L,扩展不确定度(k=2):0.00025mol/L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测量重复性,称量,终点判断,氯化钠纯度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瓶包装,50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本标准溶液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4、注意事项: 由于水蒸气凝聚,使用前必须摇匀,使用时请将溶液倒出,移液管不应插入瓶内以防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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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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